我發現,很多時候,我們會因為驕傲,而失去很多。可能是學習的機會(做不到不恥下問),可能是賺錢的機會(太驕傲不屑賺那個錢),還有一時惱怒跟愛人分手拉不下臉道歉,然後就真的分了,接著女友立刻嫁給別人。驕傲,或說自以為是,真的是個很可怕的毒藥。

或者有時候,我們傾向於把事情想得很難很複雜。其實那可能只是出於保護自己的天性。因為先把它想得分外艱難,那麼,如果做不到了,好像也沒那麼喪氣;如果真的成功了,那就是老天保佑,萬幸萬幸。

記得我很小的時候,我的大姐跟我講過一句話。我想她大概忘記了,而且她一定做夢都沒想到我竟然會記得。當時我們還住在中山路,我記得很清楚,是晚上。大姐在廚房旁的餐廳那邊倒水喝,告訴我:「你不覺得,只要一件事情先把他想成一定會失敗,那之後就輕鬆很多了嗎?因為,反正你已經先為失敗做好準備了,那真的失敗了,也不會太難過,如果成功了,只會高興。」當時我覺得實在是太有道理了,所以常常都複習著這句話。

但是,漸漸長大了,我發覺自己對於生命越來越沒有盼望。我也從未瞭解到,自己的悲觀來自這樣一個原理。常常都會想,反正最後都會死,為什麼不早早死了就好?反正一切都是殊途同歸(死亡),真不知道活著要幹嘛。我也懶得理那些想跟我討論人生道理的人,更懶得回答別人問我:「你這樣想,那活著有什麼意義?」「那,你覺得『活著』代表了什麼?」這什麼爛問題啊!Madi!我也不知道我活著要幹嘛啊!可是,難道不知道活著的意義,你就要叫我立刻死給你看嗎?如果不是,為什麼要這樣逼問我?

有一段時間,真的不曉得活著是要幹嘛。在圖書館曾以此為題找過一些經典名著來參考,包括托爾斯泰的人為什麼活著。當時我可能真的頭腦不夠發達,看了也沒什麼心得。看了Tuesdays with Morris,似懂非懂,原來我們活著,是靠著自己是否在他人心中存在?(<--現在想來是誤讀)。他說如果我們死了,但只要我們在他人的生命裡曾出現過、有影響發酵過,我們就靠著這個愛而永恆。他說,死亡使人人平等。他還說了很多,但是我看我可能又誤讀了,因為我開始覺得人活著好像真的有意義耶,就是為了取悅他人,為了讓自己愛的人快樂。

想來也沒錯。你不是自己,你是爸媽的孩子,你是孩子的爸媽,你是另一半的另一半,你是朋友的朋友。你在乎那些你在乎的人,所以你要他們開心、快樂,所以你也要活得快樂。

可是...這樣也不開心啊...

現在回頭一看,真的覺得自己離那個點好遠好遠了喔!現在的我既幸福又開心,而且不再認為活著沒有意義。可能是因為... 我也不知道耶,因為我已經爬過了死蔭幽谷吧,現在我站在山頭看著美麗的風景,只覺得真的被快樂的感覺充滿了。我愛我的生活,我愛我的家人,我愛這一切的一切,而且我沒有任何仇恨和苦毒。

當然,我身上的病痛尚未遠離我。可是,我真的很快樂耶~ 不可能的,在神,凡事都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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